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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等15人涉组织参与非法集结 分4案押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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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文汇网报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身陷多宗官司,他与14人被控于去年8至10月多次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的示威游行。案件于当地时间18日下午借用西九龙法院的法庭进行聆讯。法官高劲修决定按日期分4宗案件处理,首先处理涉及去年8月18日维园“流水式集会”的非法集结案,明年1月5日开始审前覆核,预计明年2月16日开审。

      黎智英等15人涉组织参与非法集结 分4案押后讯

      黎智英抵达法院 文汇网

      15名被告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前主席杨森、前主席何俊仁及前副主席单仲偕;议员梁耀忠、前议员“长毛”梁国雄、李卓人、吴霭仪、何秀兰及区诺轩;“社民连”前主席吴文远、现任主席黄浩铭、“支联会”秘书蔡耀昌及“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
      去年8月18日的案件共有9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和区诺轩等,他们同被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
      去年8月31日的案件则涉及黎智英、李卓人及杨森三人,他们同被控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去年10月1日的案件共有10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杨森、何俊仁等,他们同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同案的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和何俊仁等4人,另被控在前一日,于终审法院外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以及各被控一项属上述控罪交替的“公告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传票罪。
      余下一案则发生于去年10月20日,涉案7人为杨森、何秀兰、吴文远、黄浩铭等,其中6人同被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和何俊仁另同被控于前一日,在终院外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各被控一项属交替的“公告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传票罪。

      文章来源于: Sinovisio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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