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报道】纽约市政府雇员必须在周五(3月11日)之前证明他们已经完全接种了新冠疫苗,否则将面临解雇。
据纽约邮报报道,纽约市政府雇员必须在周五(3月11日)之前证明他们已经接种了第二剂辉瑞(Pfizer)或是莫德纳(Moderna)新冠疫苗,亦或是接种了一剂量的强生(Johnson & Johnson)新冠疫苗。
去年11月份,纽约市政府要求市府雇员至少接种一剂新冠疫苗,才能继续工作,而且在45天内要接种第二剂。
不同市府机构的新冠疫苗令生效日期也有所不同,第二剂新冠疫苗的要求也很松懈。
据悉,去年11月18日是纽约市府雇员新冠疫苗令的截止日期,纽约市教育局(Department of Education)让未接种新冠疫苗的雇员继续工作,继续领取工资,并没有对他们采取无薪休假的方式。
周五(3月11日),纽约市政厅没有透露提交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的人数,但表示会在接下来的数天内公布。
纽约市长亚当斯(Eric Adams)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道:“我们的目标一直是接种新冠疫苗,而不是终止接种新冠疫苗,目前为止,超过92%的市府雇员被通知提交第二剂新冠疫苗接种证明。”
据了解,上个月,纽约市政府解雇了1428名处于无薪休假且未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的市府雇员,以及2名没有接种第二剂新冠疫苗的市府新雇员,其中大部分雇员都是纽约市教育局的雇员。
(编译: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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