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特约记者严添5月16日华盛顿报道】周一,最高法院对得克萨斯州共和党籍参议员泰德·克鲁兹(Ted Cruz)挑战2002年《两党竞选改革法》(The Bipartisan Campaign Reform Act of2002)一案做出裁定。
9名大法官以6比3的表决结果取消了该法中“使用竞选资金偿还个人竞选债务25万美元的上限”。全部6名保守派大法官均选择支持克鲁兹,3名自由派大法官则提出了异议。
2002年《两党竞选改革法》的条款规定,如果竞选人在选举前借款用于参选,则不能在选举日之后继续筹集竞选资金用于偿还25万美元以上的竞选债务,但竞选日之前所筹集到的资金仍可用于偿还债务。
克鲁兹在2018年竞选连任参议员时曾主动借款26万美元(超出了25万美元的限额),并选择放弃在“选举日后20天”的期限内使用已筹集资金用于还款。这为其向2002年《两党竞选改革法》发起挑战奠定了基础。
克鲁兹的律师在法庭简报中写道:“在我们的民主宪政中,没有什么比《第一修正案》赋予的候选人不受限制发言的自由更为重要。但这项法律条款(2002年《两党竞选改革法》)通过大幅增加候选人无法完全偿债的风险,迫使候选人对借款进行权衡,进而增加了其核心言论的负担。”
去年夏天,克鲁兹在下级联邦法院赢得了其宪法主张,一个3人法官小组支持了他的诉讼——裁定2002年《两党竞选改革法》侵犯了克鲁兹的言论自由。随后,联邦选举委员会向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诉。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在最高法院多数派意见书中写道:“通过限制竞选活动可能用于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该法规增加了此类贷款无法偿还的风险,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加重了核心政治言论的负担。”
另一方面,自由派大法官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则在少数派异议文件中称,最高法院废除这项条款将会为国会所有的肮脏交易大开绿灯,并导致国家政治制度进一步恶化。
她特别强调:“政客和捐助者都会感到高兴,而公众则是唯一的输家。取消这一条款将不可避免地产生腐败影响。”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 侨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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