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台湾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2日初审通过《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部分条文修正,同性配偶也能共同收养第三人子女,或由一方单独收养他方养子女,相关规范准用民法收养之规定。本案还须交由党团协商。
综合中央社、台北中时新闻网报道,“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同婚专法)于2019年5月通过,当时因为社会仍有争议,未列同性配偶收养子女相关规定。朝野立委本届都提出修法,放宽同性配偶收养子女的范围与异性配偶一致,法务部对此敬表尊重。
立法院4个党团皆有提出相关修法,提案人包括民进党立委范云、国民党立委郑丽文、时代力量以及民众党立院党团。修法内容大同小异,主要是让同性伴侣共同收养子女或一方收养他方之子女时,准用民法关于收养之规定。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12日完成初审,将修法送交党团协商,不过应仅就文字上酌为调整,修法方向不会改变。
台北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2日初审通过同婚专法修正草案,让相同性别两人可于婚后共同收养子女或一方收养他方子女。全案须交由党团协商。(图片来源:中央社资料图)
此前媒体报道,台湾于2019年开放同性婚姻,然而“跨国同婚”“收养子女”等权益仍旧是现行法律的未竟之处。
今年1月高雄法院裁定许可,允许男同志“喵喵”收养其同性伴侣“围围”的养女“肉肉”,终结近3年的法律救济,成为台湾也是亚洲第一个同性配偶双方皆拥有非血缘小孩亲权的同志家庭。
虽然法律仍有缺陷,但台湾社会对于同志家庭的包容度正逐年上升。2021年5月,彩虹平权大平台曾公布LGBTQ相关民调,发现在共同收养议题方面,有59%的民众支持同志收养小孩,支持度比前一年增加2.2%;另有58.7%的民众支持修法,让已结婚的同志可以平等地收养小孩。
行政院2021年5月也曾公布另一份民调,显示有超过六成的台湾民众表示支持“同性伴侣应该享有合法结婚权利”,另有67.2%的民众同意“同性配偶应该有领养小孩的权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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