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记者刘依玲纽约报道】针对纽约市公校教职员工的强制性新冠疫苗接种措施几经波折之后,将于10月1日下午5时生效。部分公校教师30日向联邦法院递交请愿书(Petition),以维护平等保护权利为由,要求法官停止强制性疫苗接种措施的执行。
请愿书称,市长白思豪颁布的强制要求市公校教职员工接种新冠疫苗的措施,将导致成千上万没有接种疫苗的员工失去工作。而其他市府雇员,甚至一些在工作中与儿童群体有大量接触的市府雇员却可以通过每周一次的新冠病毒检测作为不接种疫苗的替代方案。
根据这份于30日递交至联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法官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的请愿书,尚未接种疫苗的教师主张,尤其在大量教师已经接种新冠疫苗的情况下,他们应该获得通过定期接受新冠病毒检测,来作为接种疫苗的替代方案的机会。
市长办公室发言人回应称,原告的主张不但无效,也没有说清楚法庭介入和干预的法律基础。市卫生局(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Mental Hygiene)有权执行基于科学和公共卫生官员提供专业意见的政策措施。
白思豪称,仅在上周五和周六,市公立学校的教师和员工当中,已有7000人接种了新冠疫苗。截至9月27日,市公校系统的教职员工中有87%的人已经接种了至少一剂新冠疫苗。对于可能因强制性新冠疫苗接种措施导致的教职员工人手短缺问题,白思豪回应称纽约市尚有大量接种过疫苗的教师可以作为替代,随时可以填补人手空缺。例如很多有意进入教育行业的年轻人,都可以作为代课老师应对上述问题。
白思豪与市教育局(DOE)局长波特(Meisha Porter)最早于8月23日宣布,将强制(mandate)要求包括教师等在内的市教育局雇员在9月27日前必须提供第一剂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后在9月14日,纽约州最高法院(New York State Supreme Court)法官洛夫(Laurence L.Love)对该措施发出临时限制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被暂时叫停。在9月27日,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the2nd U.S.Circuit Court of Appeals)又撤销临时限制令,驳回了最初的动议(Motion),为市府从10月4日开始在学校教职员工实行强制接种疫苗的措施,铺平了道路。
家长们到学校接下课的孩子回家。(刘依玲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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